专家观点 | 焦化行业烟气治理现状及深度治理技术浅析(黄家玉)
我国是焦化生产大国,2018年,焦炭产量4.38亿吨,占世界焦炭产量近七成。但总体上,焦化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产能过剩、环境污染问题突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实施“以钢定焦”,加快开展焦化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及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工作,推进焦化产业绿色发展。
2019年,生态环境部联合四部委发布《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部分重点城市先后制定地方《钢铁、焦化行业深度减排实施方案》,焦化行业作为重点管控行业,紧跟钢铁行业加快推进烟气特排或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全面推进深度治理成为大势所趋。
部分焦化工序无组织排放污染严重,视觉与异味污染明显
焦化企业排污环节多,无组织排放污染严重,主要特点:一是以“黄烟+黑烟+白烟”表征的视觉污染明显,如焦炉装煤推焦过程中炉门及炉顶阵发性逸散废气及熄焦塔湿法熄焦排放废气。二是污染排放强度高、种类杂、毒性大。如化产区VOCs废气及装煤废气中含有包括氨、苯、酚类、氰化物、多环芳烃(PAHs)在内的多种有机物。三是废气嗅觉阈值低,恶臭及刺激性异味明显。如部分焦化逸散废气中含有硫化氢、二硫化碳、甲硫醚等物质,异味明显。四是废气阵发性逸散特征明显,波动较大,加大了收集和处理难度。
部分现有控制工艺气溶胶逃逸严重,异味长效控制困难
焦化废气治理路径较多,基本涵盖主流脱硫脱硝技术,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采用湿法工艺治理的焦炉烟气气溶胶逃逸严重,伴随明显黄烟、蓝烟,采取常规有色烟羽治理措施后,仍未明显缓解。二是VOCs与恶臭异味控制工艺水平总体落后,长效控制困难,异味影响长期存在。多数企业采用常规液体洗涤-活性炭吸附等简易处理工艺,VOCs与恶臭的长效控制困难,未实现深度净化效果,异味未彻底消除。三是部分工序VOCs控制尚未启动。现有装煤废气及焦炉炉头烟仅采取颗粒物控制措施,而无VOCs等其他气态污染物的净化措施。
深度治理技术应追求深度净化效果,尽可能实现趋零排放与异味彻底消除
总的来说,焦化企业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平的主要方向应聚焦在如何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做好焦化烟气、异味(无组织)废气的深度治理。建议焦炉烟气湿法控制工艺应强化气溶胶逃逸控制,VOCs与恶臭异味控制应优先考虑以“实现趋零排放、无二次污染、彻底消除异味、兼顾回收废气余热与可燃气体热值,且便于全过程管控”为特征的先进深度治理技术,如根据废气成分特性,可将部分废气引入焦炉,通过配风燃烧和焦炉烟气净化系统处理,达到深度净化效果,实现趋零排放。考虑到焦化烟气成分的复杂性,积极研发应用“趋零排放技术”,实现常规与非常规污染物的协同控制与总量削减,对推动焦化企业绿色发展意义重大。
当前形势下,焦化企业加快深度治理技术改造,做环保领跑者企业,走绿色发展道路,是大势所趋,也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根本。
【中国清洁空气政策伙伴关系 整理发布】
以上图片均来自网络
专家简介
黄家玉 副研究员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环境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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